今年以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全面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断提升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领域的竞争力,多举措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降低准入门槛,减少企业负担。二七区财政局对参与全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收招标文件工本费;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预留采购份额,提升竞争能力。二七区财政局要求采购单位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或服务、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或服务,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
执行评审优惠,加大扶持力度。对超限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的货物、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鼓励采购方将面向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价格优势。
搭建银企桥梁,助力合同融资。依托“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二七区财政局主动与银行对接,着力搭建“银企”对接交流平台,为企业开辟一条融资“绿色通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郑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