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
优秀案例580*60 校体购2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要点

教育装备采购网 2023-03-24 11:26 围观573次

  政府采购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订立的合同。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必行之事,且涉及财政资金的合法使用、采购流程的合规操作。面对较为复杂的规定,笔者梳理了政府采购合同订立的一些要点。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需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尽责、审慎和公平原则,注重规范性、可行性和效率,确保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从政府采购的定义上来讲,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必须以合同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明确,采购需求管理包括组织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和风险控制管理三部分,其中将采购计划实施界定为采购人对合同的订立和管理所作的安排。可以说采购需求的实现,最终是以合同的订立和管理来体现的。可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重要性不可小觑。

  目前的采购方式都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放入合同文本。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的合同文本是草案,可以就相关约定的条款进行磋商或谈判;询价通知书里的合同文本不可改变。采用招标方式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可以由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约定,应当予以明确的条款一般应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标的包括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了、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等应当约定细致、准确、清楚;对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应当尽可能描述准确、明白;合同标的不得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不得构成不正当竞争;对标的质量的审查要尽可能细致、准确、清楚;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法定标准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约定的质量检验、标的验收的方法和标准应当明确,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应当明确。

  在价款或报酬方面,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应当符合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以及其他费用的金额或计算方法、币种、支付主体、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从方便、便捷和防止欺诈等方面考虑,采取最为适当的履行方式,并且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违约责任的内容应当具备可识别性、可衡量性和可执行性。合同文本中约定的禁止性条款、强制性条款应当有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保障履行。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充分、平等,避免违约责任不足以督促义务方履行约定的合同义务,避免政府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不平等性重于合同相对方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承担定金责任等。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应当对其计算方法、金额、期限等做具体的约定。

  此外,合同应对前后条款是否保持一致、是否存在约定不明或约定冲突的情况进行核对,避免出现条款冲突的情形;有附件的应当核对附件内容的合法性和前后一致性。对合同中的用词、表述等应保证精确并尽量可量化操作,最好不要出现“优良”“完整”“严重”“合理”等非精确性形容词或使用“左右”“大约”“相当”等模棱两可的副词。合同中关于各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先后顺序、时限等表述应当明确、具体。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

  政府采购涉及货物、服务、工程以及多种采购项目的组合,所对应的合同种类纷繁复杂,上述提到的几点内容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希望业界同仁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以逐步将政府采购合同设立向着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向努力,真正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的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工作所追求的“物有所值”目标。

  (作者单位: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南沙边检站)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作者:董丛丛 责任编辑:逯红栋 我要投稿
校体购终极页

相关阅读

  • 探索创新采购的合同类型与组合
    中国政府采购报06-06
    《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政府采购在推动科技创新和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办法》规定的合作创新采购是一种全新的...
  • 政府采购合同不可擅自变更
    中国政府采购报09-15
    目前,政府采购法针对政府采购合同有专门一章的规定,但对于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较为笼统,从而导致在处理政府采购合同变更问题时面临难点。笔者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问...
  • 普惠小微“一线牵”——北京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纪实
    中国政府采购报08-25
    8月14日下午,在蓝色天空的映衬下,招商银行的那“一抹红”分外亮眼,而更吸引人眼球的是门楣上“小企业信贷”五个大字。这里是招商银行北京通州分行营业部,在营业厅内,人们三五成群,咨询着信...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教育装备采购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教育装备采购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教育装备采购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校体购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