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丽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稳经济促发展”的目标,用足用好政府采购“一揽子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中小企业获得丽水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实现“V型反转”。
受疫情影响,丽水市政府采购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从2020年的37亿元下降到2021年33亿元,2022年回升到36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从2020年的93%下降到2021年81%,2022年上升为90%。这与丽水市财政局坚持落实助企纾困、扶“小”助“微”政策有关。
丽水市财政局通过压实一个“惠”字,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一方面,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实现“三连升”。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优惠幅度扣除从原来的6%提高到10%,再提高到20%;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另一方面,交易成本实现“三连降”。鼓励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下调为2.5%,再下调为1%。此外,资金支付速度实现“三提速”。合同预付款和合同尾款支付期限从无明确规定提速至15日内,再提速至7个工作日内。
力求一个“准”字,丽水市财政局精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按照财政部和相关部委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类别执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规定,精准实施分类管理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低碳要求等推动政府采购领域节能降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22年全市绿色环保产品比重达92.8%,其中,节能、节水产品采购金额1.2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3%;环保产品采购金额2.3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2.6%。
突出一个“效”字,丽水市财政局有效推进营商环境提升。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实现供应商“一地注册、全网通用”,项目采购“一次不跑、片纸不交”。以“无感监测”的数字监管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设置合同签定、中小企业占比等监测指标实时跟踪,着力优化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2年丽水市政府采购合同签定与备案时长大大缩短,平均时长为22.5天。成立中小企业政策落实调研组,走访代理机构、投标企业等采购当事人,印制政策汇编,宣传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及“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截至2022年底,丽水市“政采贷”累计授信金额达4.8亿元,“履约保函”金额1039.13万元,“预付款保函”金额48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