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发达国家在政府绿色采购领域已布局多年,从法律、制度、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尝试。其实践经验对我国政府绿色采购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报特选取欧盟、美国、日本等具有代表性的做法进行刊发,以飨读者。
欧盟:制定以全生命周期为理念的多行业绿色采购标准
2014年,欧盟修订了公共采购指令(2014/24/EU),其中亮点之一便是引入了生命周期成本法,即鼓励公共部门和采购机构考虑采购行为的全部成本。自此,欧盟开始了以全生命周期为理念的多行业绿色公共采购标准指南的更新与修订。其中,家具、纺织品、打印设备、固定和便携式IT设备颇具代表性。
针对家具,欧盟发布绿色采购自愿性新标准,通过技术标准与奖励标准对新家具采购、现有旧家具翻新服务、家具报废服务3方面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在采购新家具时,欧盟提出,应采购符合相关欧洲标准的、耐用且合适的家具类产品;家具在保修范围内易于拆卸、可修复、可回收;确保产品是部分或全部由可再生材料制成的;确保木材类家具产品的主材来源具有合法性;设定家具类产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的最高限值,以及木质面板和装饰材料的特定甲醛排放限值等。对于现有旧家具翻新服务,在招标前公共机构应提前评估需要翻新的家具类型、数量、状态等,然后再提供招标要求,同时尽可能详细地说明要进行的操作,例如,重新喷涂、金属加工、修理木材表面等。对于采购家具报废服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家具收集的细节、重新使用的安排、回收所使用的方式以及如何实现再利用的明细;应直接从采购人规定的场地收集家具,评估其状况后,再为使用寿命终止的家具提供再利用和回收服务。
针对纺织品,欧盟发布了相应的绿色采购标准指南。该指南共分四部分:一是欧盟纺织品绿色采购标准的政策制定背景和框架;二是针对欧盟公共采购所处的不同阶段,提出纺织品绿色采购的建议;三是欧盟纺织品绿色采购中,技术标准和奖励标准所需的不同纺织品的生态标签及认证;四是欧盟纺织品绿色采购项目案例示范。在采购准备阶段,公共部门和采购机构需要对采购项目需求、以前相同或类似产品服务的采购经验、潜在的环境影响、全生命周期成本、联合采购的可能性等进行评估。在采购阶段,采购机构可参考欧盟纺织品绿色采购标准指南,为特定招标项目制定绿色采购标准;同时,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每个绿色采购标准相对应的证明要求,如,纺织品生产的碳排放证明、生态标签、第三方机构环保认证等。在合同履约阶段,公共部门和采购机构可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特别是在纺织品服务类采购方面,涉及反复交付或分阶段交付的纺织品合同。此举的目的是,一方面,评估与初始环境目标相关的绩效;另一方面,为此类采购积累经验,帮助改善未来的采购。
针对打印设备,欧盟提出了15项技术标准方面的内容,包括能源效率、双面打印、单页纸多页打印、再生纸利用、可重复利用墨盒设计、降低材料消耗、可循环塑料、配件与部件、回收设计、噪音排放、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物质和混合物、有害物质含量、固件更新、产品保修服务以及附赠耗材等。据了解,为了提高标准的引导性和照顾不同单位对绿色产品的需求,欧盟根据环保要求的严格程度将技术标准划分为核心标准和综合标准。其中,核心标准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采购机构,着重强调关键环境影响。此类标准涉及验证环节最少且成本开支最低。综合标准适用于对产品或服务环保要求更高的采购机构,包含环境影响和延伸环境影响,要求对相关标准进行验证,开支成本相对较高。采购机构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不同标准作为绿色采购技术标准依据。如,在可重复利用墨盒设计方面,绿色采购核心标准和综合标准相同。投标人必须提供声明或证明文件,承诺打印设备中提供的墨盒或其他容器是可重复利用或者可替换的,比如打印机的墨盒必须是可以重新回收充墨的。又如,在降低材料消耗方面,只有绿色采购综合标准。打印设备中由塑料或类似材料制成的工件仅限使用一种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示意图,说明采用的塑料部件及其所使用的聚合物类型。再如,固件更新方面仅有绿色采购综合标准,即任何固件更新不得阻止使用可再生耗材。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允许将固件更新回滚到以前安装版本的功能,并附文件详细说明如何回滚固件更新。
针对固定式和便携式IT设备,欧盟提出了28项技术标准方面的内容,包括固定式设备和便携式IT设备的服务扩展协议、产品塑料部件中氯酸盐和溴酸盐物质的限制、翻新产品的保修服务以及计算机收集、消毒、再利用和回收等。固定式设备和便携式IT设备的绿色采购标准制定侧重于其全生命周期中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四方面因素,即产品寿命、能源消耗、有害物质以及报废管理(与翻新、再制造相关的服务)。如,计算机收集、消毒、再利用和回收的核心标准和综合标准均一致,即投标人必须为整个产品或组件的再利用和回收提供服务。该服务必须包括收集、秘密处理或擦除安全数据、产品的功能测试、维修和升级、产品的翻新使用以及为重新使用产品所进行的回收或部件拆卸。又如,关于产品塑料部件中氯酸盐和溴酸盐物质的限制,其核心标准和综合标准一致,即投标人产品必须满足每一个塑料部件的溴含量和氯含量低于1000ppm。印刷电路板、电子元件、电缆、电线绝缘层以及风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