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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北京将实现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超60%

教育装备采购网 2021-12-15 13:55 围观1228次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健康校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教体艺〔2021〕30号

  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团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北京建设,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推进健康北京行动的实施方案》,特制定《北京市推进健康校园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委教育工委 市 教 委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体育局 团 市 委 市 妇 联

  市红十字会

  2021年11月29日

北京市推进健康校园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北京建设,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以及《“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关于推进健康北京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推进健康校园建设,核心在于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关键在于推动“四个一”工程取得明显成效:让每名儿童青少年至少掌握一项受益终身的体育运动技能,养成一个受益终身的良好卫生习惯,学会一种受益终身的应急救护技能。最终实现一个目标:具备为祖国健康工作50年的良好身心素质。

  到2030年,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全面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形成高质量、现代化、多样性的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体系。教职员工健康素养水平高于居民健康素养平均水平,学校疾病防控、食品安全管理、心理健康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体系更加完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在基线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努力实现下降80%。

  二、重点任务

  (一)校长推进健康行动。校长是学校健康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带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带头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带动和促进师生提升健康素养。将“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渗透到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完善学校健康管理规定,落实《北京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各高校要将“公共卫生教育内容”“传染病防治法”“人道教育、生命教育、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进入课堂,纳入学分管理。

  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小学校每学期应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总课时中安排4个健康教育课时。学生的健康指标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依规配齐体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校卫生技术及专兼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

  完善体育卫生设施设备和学校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提高学校卫生保障水平。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保障学生足够的在校运动时间。提倡向学生颁发体质健康证书,促进大学生自主锻炼。每年安排一次师生体检,重点关注学生超重、肥胖、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及时监测师生健康状况,解决影响师生健康的突出问题。做好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防控,深入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应急工作,中小学(托幼机构)、中等专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安全应急演练。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应急演练。

  建设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教学生活环境,结合北京市健康细胞工程创建活动,有序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和星级评定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星级健康促进学校分别达到30%和80%。

  (二)校园医务人员倡导健康行动。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是健康促进的倡导者。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指导。指导教务、教研部门定期组织健康培训,指导教职员工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指导总务部门做好教学卫生管理。做好学生常见病的监测和防治,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指导班主任将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医生的建议通知家长,做好反馈、追踪工作,并根据毕业生的身体条件为学生今后升学、就业提出指导意见。做好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包括两操一课)和劳动的卫生指导。为学生参加体育、劳动等运动量负荷的甄别诊断提供科学参考依据。组织实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发现疫情要按程序及时处置。做好日常医疗护理工作。开展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宣教、心理行为问题的初步识别,指导家长陪同学生到医疗机构寻求专业帮助。做好学校卫生科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学校健康工作水平。

  (三)教师促进健康行动。教师是学生健康生活的示范。教师要认真学习卫生健康知识和技能,主动参加健康教育培训、应急救护培训,提升健康素养。探索将健康知识与所教授学科有机结合,在日常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中融入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引导学生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及时纠正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不健康的行为。关注自身健康,带头践行合理膳食、戒烟限酒、定期体检、坚持锻炼等健康生活方式。

  (四)学生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行动。学生是健康校园建设的主体。学生要树立“人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自我健康管理意识。根据自身体质状况和兴趣爱好,积极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重视健康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及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合理膳食,文明用餐,节约粮食,使用公筷,认真做好眼保健操,不吸烟,保证充足睡眠,少吃不健康食品,从生活点滴中自觉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服从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要求,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及时就医,不带病上学。积极参加家庭、社会劳动和各种社会志愿服务。

  (五)服务保障人员促进健康行动。厨师、保洁、保安等服务保障人员与学校卫生管理密切相关。学校应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要求,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个人卫生管理,严格食品安全卫生操作规范和流程。学校应定期组织后勤等服务保障人员开展卫生健康培训和应急救护技能演练,增强员工疾病防控能力。

  (六)家长守护行动。中小学家长是学生健康的主要守护者,要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基本技能,提升健康素养,加强家庭健康管理。为学生营造健康的生活学习环境。关注自身和学生的心理健康,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和良好行为习惯,提高预防、识别学生心理行为问题和寻求专业帮助的能力。帮助学生从小树立“我的健康我做主”理念,陪同和带领学生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缩减使用电子产品时间,保证充足睡眠,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充分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在医生和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合理安排学生的饮食结构及休息运动时间。对学生身高、体重、腰围、视力等指标进行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就诊。按时带学生进行免疫接种,配合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杜绝学生带病上学。

  (七)常见病防治行动。针对近视、肥胖等常见病开展防控行动。学校要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健康问题的研究,认真分析导致学生健康问题的成因,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要定期检修或更换教室照明、课桌椅、黑板等设施,积极消除一切影响学生健康的不利因素。家长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北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十条措施及实施保障工作方案》,共同加强对边缘视力学生的管理和科学干预,减少、减缓、减轻近视发生的进程和程度。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超重、肥胖学生的管理,落实《北京市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注重膳食营养均衡,保证学生校内外体育锻炼时间,有效降低肥胖的发病率。

  (八)传染病防控行动。针对肺结核、流感、诺如、水痘等传染病开展防控行动。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强化“两案九制”的作用,做好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组织好计划免疫、流感等疫苗的接种、接种证的查验和补充接种以及新生入学体检中开展肺结核筛查。落实晨午检制度,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增加晚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发现问题要逐级报告。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民办教育活动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意见》《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2012)》学校一旦出现传染病疫情,要依法按流程做好应急处置和报告,配合卫生专业机构做好疫情流行病学调查、追踪以及相关处置工作。卫生疾控部门要根据不同季节对传染病防控进行科学风险评估和预判,指导属地学校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九)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健康的心理才能拥有健康的人生。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心理教师队伍建设,依托专科医疗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师业务培训与研修。中小学校要探索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检测与测评机制,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健康体检,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机制。要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服务。畅通市、区、校心理服务渠道,广泛宣传现有公共卫生热线、心理咨询热线,对热线工作人员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保障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学生及家长按需拨打求助。引导全体教师关注学生心理健康。要强化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沟通方法,科学关注儿童青少年心理状况并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

  高校要建立普及性知识与针对性需求相结合的心理健康课程体系;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形式,利用网络、自媒体等多种手段和数字化技术扩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途径;做好大学生心理问题健康促进工作,建立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实现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动态监测;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服务质量,规范、完善学校心理咨询师的服务,加强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家校合作机制,把家长纳入学生心理健康的服务体系,定期对家长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十)性健康教育行动。学校要结合青春期教育、艾滋病防控、禁毒等工作加强性健康教育,将性健康教育融入学科教育、教师培训和日常教学管理中。学校和家长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发育特点和成长规律,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成长变化、学会自我保护。中学、大学阶段要依法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及禁毒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初中阶段6课时、高中阶段4课时,高校每学年不少于1课时的专题讲座。家长和学校要科学妥当地向学生讲授生殖健康、性关系、性道德、性审美、性法律、性安全方面知识,引导学生学会自尊、自重、自爱和自制。高校要依托“青春红丝带”社团,发挥防艾志愿服务队伍同伴教育作用,确保学生掌握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高校要在校园内免费提供安全套、艾滋病检测用具。

  (十一)健康环境提升行动。全面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和体育设施建设。学校教室面积、室内空气质量、采光、通风等教学环境要达到科学标准。体育场地的设置要保障安全、满足课程需求,体育建筑设施要符合相关规范和管理规定,保障学生每天进行充足的校园体育活动。做好公共卫生间、洗漱间卫生清洁。加强学生食堂环境卫生整治,加强食品处理区、就餐场所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可持续利用,倡导建设绿色校园。严格执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在师生中深化烟草危害、戒烟知识等宣传,创建无烟校园。校内和学校周边100米以内范围严禁售卖香烟。

  (十二)安全保障行动。学校要针对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急避险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小学阶段以安全应急与逃生避险知识为主,中学阶段以培养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为主,大学阶段以开展生命教育、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为主,全面提高学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的安全意识和救助能力。学校要支持红十字会组织的发展,建立红十字急救志愿服务队或红十字辅助救护队,配备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急救装备,每学年要面向师生开展2次以上急救培训。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帮助师生掌握初级急救知识和急救能力。

  按照“六类设施齐全、四支队伍到位、三方责任压实”标准,组织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和绿色出行引导教育,落实错峰上下学、校门值班管理、小黄帽队制等措施,完善优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组织形式,实现学校周边交通有序,安全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学校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开展健康校园行动,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各区要按照独立法人单位建设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设置学校卫生、疾病防治以及与体检相关的科室,保障满足工作需求的人员编制。在校学生人数超过70000人的区,按照辖区学生10000:3的比例配齐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业务人员比例达到80%,确保人员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科学合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校内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医疗机构相关要求设置基本医疗服务内容,依法配足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

  (二)坚持专业专职,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应设置学校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职能部门,特别是高等学校应在原校内医疗服务部门基础上增设公共卫生管理职能部门。依法充实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中小学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设置校医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高校校内医疗机构依据《关于部署在委属高等学校进行定编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100∶1、学生200∶1的比例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和防疫人员。高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关于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的指导意见》按服务人口2000—3000:1配置全科医师(含全科助理医师),按服务人口2000:1配置预防保健医师,全科医师与专科医师比例不低于2:1,全科医师与社区护士比例不低于1:1,口腔医师、康复治疗技师、社会工作者以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按实际需求配置。高校应根据行业要求设立心理咨询室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每校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人数不得少于2名,师生比配置比不低于1:4000。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保证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数量的基础上,可适当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校医岗位的专业性,根据学生人数依法在学校内部定岗定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校医岗位应有的人员编制,确保校医与其他教师同工同酬。建立对所有教师健康教育专项进修培训制度,对具备医学背景的校医加大健康教育的培训,对保健教师加大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三)坚持数据监测分析,加强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健康校园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常见病、传染病、基层卫生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为师生提供更加智能化、便捷化的信息服务。通过信息平台对大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规范监测数据采集过程,实现学生常见病监测信息自动记录、实时采集、横向和纵向数据动态对比,全面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常见病的发展。通过传染病动态监测,全面实现中小学晨午检制度科学有效落实,及时分析研判,减少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四)坚持齐抓共管,加强部门联动。各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推进健康校园建设的工作机制。

  市教委负责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组织管理,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卫生设施建设,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会同相关专业部门全面推动健康校园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医疗卫生专家资源为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提供专业指导、人员培训、技术干预等专业支撑。为儿童青少年常见病、传染病、心理健康问题的监督监测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探索将高校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国家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政策。

  市体育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动员各级各类体育专业志愿者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开发适宜家庭户外活动的运动项目,指导家长带领学生开展家庭户外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求,制定补充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高校卫生专业机构及校医队伍的支持政策,保障学校卫生机构健康发展。

  市、区财政局要根据事权划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投入,做好学校卫生医疗经费保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要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维护,联合学校强化对儿童青少年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学校履行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检查指导。

  市妇联要帮助学生从小树立“我的健康我做主”理念,创设条件鼓励家长陪同和带领学生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减少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

  市红十字会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开展人道教育,完善学校应急救护志愿者队伍,统筹开展学校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和技能培训人员培训。

  (五)积极营造氛围,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宣传力度,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传播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提倡“健康教育,教育健康”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各方崇尚健康、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六)压实各方责任,加强督导评估。强化各区主体责任,将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各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健康校园建设作为各区政府和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常态化、经常化、动态化的督导检查机制。把各项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区政府、学校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附件

  主要任务分解方案

  (一)校长推进健康行动。完善学校健康管理规定,落实《北京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学生的健康指标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依规配齐体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校卫生技术及专兼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完善体育卫生设施设备和学校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每年安排一次师生体检,重点关注学生超重、肥胖、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建设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教学生活环境,有序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校园医务人员倡导健康行动。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指导。指导班主任将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医生的建议通知家长,并根据毕业生的身体条件为学生今后升学、就业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家长陪同学生到医疗机构寻求专业帮助。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三)教师促进健康行动。教师要认真学习卫生健康知识和技能,主动参加健康教育培训、应急救护培训,提升健康素养。探索将健康知识与所教授学科有机结合,在日常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中融入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带头践行合理膳食、戒烟限酒、定期体检、坚持锻炼等健康生活方式。

  主责单位:市教委

  (四)学生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行动。学生要树立“人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自我健康管理意识。根据自身体质状况和兴趣爱好,积极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从生活点滴中自觉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积极参加家庭、社会劳动和各种社会志愿服务。

  主责单位:市教委

  (五)服务保障人员促进健康行动。厨师、保洁、保安等服务保障人员与学校卫生管理密切相关。学校应定期组织后勤等服务保障人员开展卫生健康培训和应急救护技能演练,增强员工卫生维护与疫情防控能力。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

  (六)家长守护行动。中小学家长是学生健康的主要守护者,要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基本技能,提升健康素养,加强家庭健康管理。帮助学生从小树立“我的健康我做主”理念,陪同和带领学生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减少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时间,保证充足睡眠,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妇联

  (七)常见病防治行动。针对近视、肥胖等常见病开展防控行动,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要定期检修、更换教室照明、课桌椅、黑板等设施,积极消除一切影响学生健康的不利因素。家长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北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十条措施及实施保障工作方案》《北京市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注重膳食营养均衡,保证学生校内外体育锻炼时间,有效降低肥胖的发病率。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八)传染病防控行动。针对肺结核、流感、诺如、水痘等传染病开展防控行动。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强化“两案九制”的作用,做好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学校一旦出现传染病疫情,要配合卫生专业机构做好疫情流行病学调查、追踪以及相关处置工作。卫生疾控部门要根据不同季节对传染病防控进行科学风险评估和预判,指导属地学校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九)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学校要加强心理教师队伍建设,依托专科医疗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师业务培训与研修。中小学校要探索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检测与测评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机制。要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引导全体教师关注学生心理健康。要强化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沟通方法,科学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并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

  高校要建立普及性知识与针对性需求相结合的心理健康课程体系做好大学生心理问题健康促进工作。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定期对家长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主责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团市委

  (十)性健康教育行动。学校要结合青春期教育、艾滋病防控、禁毒等工作加强性健康教育,将性健康教育融入学科教育、教师培训和日常教学管理中。家长和学校要引导学生学会自尊、自重、自爱和自制。高校要依托“青春红丝带”社团,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高校要在校园内免费提供安全套、艾滋病检测用具。

  主责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团市委

  (十一)健康环境提升行动。全面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和体育设施建设。学校教室面积、室内空气质量、采光、通风等教学环境要达到科学标准。每个学校至少配置一台自动体外除颤仪。体育场地的设置要保障安全、满足课程需求。做好公共卫生间、洗漱间卫生清洁。加强学生食堂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倡导建设绿色校园。严格执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创建无烟校园。校内和学校周边100米以内范围严禁售卖香烟。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体育局

  (十二)安全保障行动。学校要针对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急避险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学校要支持红十字会组织的发展,配备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急救装备,每学年要面向师生开展2次以上急救培训。学校要定期对住宿学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全校消防应急演练。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红十字会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责任编辑:阳光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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