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瞄准教育改革发展短板弱项,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农村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需求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点内容,多措并举推动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齐推进。省委、省政府连续四年将农村幼儿园建设作为20项民生工程之一,省教育厅结合各地实际,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确定“服务半径1.5公里、服务人口0.3—0.5万人”的覆盖标准,着力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政府合力推进学前教育的良好局面。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2021年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会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编办、人社等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细化到每所幼儿园项目。省教育厅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对幼儿园建设工作进行统筹推进和调度部署。各市、县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城乡幼儿园全覆盖任务如期完成。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办促实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教育部门密切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编办、人社等部门沟通联系,开辟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规划、资金、用地、建设、师资等事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建立省、市、县三级幼儿园建设项目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建立工程进度半月报制度,每半月更新一次台账,做到定期要账、按时交账。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地工程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落后地区加快工程进度。综合运用委厅领导包联、实地查看、指挥调度、挂账督办等方式,紧盯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进度落后的市县和项目,进行督查督办。开展现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省教育厅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建立工程进展信息共享机制,配合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工程按期推进。
加大资源投入,强化保障提质量。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先后3次下达中央和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3.36亿元,支持各地加强幼儿园建设、改善办园条件等。在资金分配时,将各地本级财政投入农村幼儿园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量指标,予以奖补,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指导各地加大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与新园开办同步新聘专任教师,不足师资采取劳务派遣、设置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予以补充。督促各地按照国家办园标准为新建、改扩建的幼儿园购置设施设备、玩教具和幼儿图书等,保障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高标准开办。截至目前,农村幼儿园(点)已开工建设302所,开工率为100%;主体完工284所,完工率为94%。近4年来,共新增幼儿园4210所,其中农村幼儿园3086所,占新增幼儿园数的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