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大连海事大学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联合认定遴选,大连海事大学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这是大连海事大学在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国家级平台建设方面取得的一项新突破。
近年来,大连海事大学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部、省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相关办法的具体指导下,大连海事大学通过加强设计、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和搭建平台等方式,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2019年以来,学校先后获批大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和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是对大连海事大学近年来整合知识产权优质资源、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等各项工作的重要认可。此次获批,将有助于大连海事大学围绕特色优势学科,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高创新质量和效益,助力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动大连海事大学“双一流”建设。(通讯员:何舒 高剑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