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饶县被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范围,可直至今日,该县营养餐配送项目历经三次招标,依然遭到诸多质疑。而事实上,该项目招标中标结果两次被撤销,要么招标文件错用国家标准,要么招标流程不符合规范,甚至引发两场官司。这个涉及上饶县28所中心小学5万余名学生的“课间餐”采购配送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屡屡发生问题,个别荒唐的现象更是令人咋舌。这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纠葛?近日,记者实地进行了调查。
上饶县财政局就鸭腿标准适用错误的处理决定
乱象:
“鸭腿”标准竟写成“机床”标准
2016年12月29日,针对2017年春季学期-2018年春季学期的学生营养餐供应进行第二次招投标。此次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代理公司发布了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食品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一项,对于“鸭腿”注明:要符合GB/T23568《国家标准》。
然而,本计划参与竞标的赣州一米阳光商贸有限公司下载招标文件后发现,上述文件提出的《国家标准》非食品标准,而是国家工业机床标准。因此,该公司放弃了投标,就此多次进行投诉和举报。
2017年1月23日,该项目在质疑声中却如期开标。4家企业参与了该项目开标,这次,上饶市元典贸易有限公司中标。
一直到当年的2月3日,上饶县教体局对举报信回复称“属于笔误”,但其认为,“这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也不会对投标结果造成影响。”而在2017年3月10日,上饶县财政局公布问题处理决定书,给出了与上饶县教体局完全不一样的处理结果:做无效标处理,责令上饶县教体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次招标引发两场“官司”
然而,上饶元典贸易有限公司对此处理决定书不服并提起上诉,诡异的是,法院判决上饶县财政局撤销该处理决定,而上饶县财政局表示“尊重判决”。
记者还了解到,在这次采购活动中,甚至发生了代理机构扣押投标单位保证金拒不退还的情况。
赣州市南康区旺华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投标人之一,在开标前,按规定向代理公司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汇款120万元作为保证金,但在投标结束后,代理机构拒不退还保证金。此后,旺华食品迫于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先后经过一审判决、二审判决。“直到去年12月底,过去近一年之久,公司的保证金才拿回来。”旺华食品一名负责人介绍。
招标流程屡遭投诉
而在第一次和第三次招标中,该项目因招标程序问题引发投诉和举报。
时间回到2016年11月,上饶县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针对2016年秋季学期最后一个月(12月15日-1月14日)的营养餐配送进行招标,这是第一次招标。
当年12月1日,共有5家企业参与投标。江西好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但是,上饶市元典贸易有限公司当场表示抗议,称评委没有翻阅其标书原件。
根据材料显示,12月2日,元典贸易公司向上饶县采购中心提交了质疑函并进行投诉。四天后,即12月6日,上饶县财政局就公布了投诉处理结果:认定“本项目采购未进行磋商且存在评分错误”、“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而在2018年8月份开展的第三次招标中,也因为程序问题被投诉。
“我们因为疏忽,标书上对投标函和产品明细表两处价格漏填了,而采购单位未经专家评标程序,就现场给打出0分,这不符合程序。”谈及这一次的招投标,江西好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汪女士极为气愤。汪女士还介绍,在好记餐饮公司还在对招标问题提起质疑投诉的阶段,预中标单位上饶元典签贸易公司就拿到了采购配送合同。目前,该公司仍就此事向相关部门投诉。
进展:第三次招标确有“瑕疵”
两年内,三次招标,却在每一次招标过程中,因程序或标书问题引发投诉和举报,甚至多起官司“缠身”。本来应是严格的招投标,为何乱象丛生?数万学生的用餐安全问题如何保障?
8月31日,记者前往上饶县教体局试图采访该局营养办张军年主任。因外出他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此次招标绝对公平公正。”对于前两次招投标活动发生的问题,该局相关人士称,“以前负责招投标的退休了。”
随后,记者来到上饶县财政局采购办。该办主任刘斌称,“我也是去年才调过来的,并不是很清楚。”对于连续发生两起诉讼问题,刘斌对记者表示,“发生不退保证金这样的事,确实太不应该了。县里为此开了好几次会,从这以后,保证金都是要求打到公共资源中心账户,这个代理公司都被拉入黑名单了。之后,也要求做标书不能发生任何问题。”
刘斌表示,针对这一次的招标,他们已于8月20日受理了投诉,目前正在调查当中,按程序会30个工作日给予回复,如对回复有异议还可到县纪委举报。不过其也坦言:“业主单位也是傻瓜,太急了!就不能等专家评审完了再公布吗?那样竞标人就不会有意见了。”
专家:监管部门应主动作为、问责
“招标过程连续发生这么多问题,是很罕见的,业主单位和监管部门疑存失职行为。”一位多年从事政府采购评标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该名专家认为,从该县的情况来看,应该从招标文件制作、规范招标程序、筛选代理机构等多面入手,做到信息完全公开并严格执行,彻底防止各种事后问题甚至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他介绍,同时,在完善评标方法和规则的前提下,监管部门应主动作为,加强监管,对于存在失职渎职问题,相关部门应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