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省气象台会商结果,12月21日至24日,全省包括潍坊市在内的14个市将会有一轮中至重度污染过程。潍坊市于2017年12月20日15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2017年12月21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针对重污染天气,
潍坊市将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及时发布信息,
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
落实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
01
水泥、砖瓦石灰窑、短流程炼铁及铸造等行业全部停产。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原则上停产。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
02
潍坊港、寿光港、羊口港、森达美港等环渤海地区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
03
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爆破工程、基坑开挖、道路刨掘、水渠开挖等);增加施工区域道路清扫、洒水作业等保洁频次,减少施工扬尘,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除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停止生产。
停止水泥、沙石等散装物料装卸、归方码垛作业;停止楼层内外垃圾清扫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停止拆迁工地施工作业。停止建筑、道路、水利、园林绿化等工程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建筑和市政工地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作业;农业机械、林业机械、园林机械(从事特殊工艺和应急抢险工程以及使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除外)停用50%。
在城市主次干道正常保洁的基础上,增加1次高压冲洗作业(非结冰期)。
不只是停工停产,中小学及幼儿园也将停止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