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根据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近日,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文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督查。
此次治理教育乱收费分县区自查自纠和市级部门督查两个阶段,分四个组对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今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教育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进行督查。收费督查的重点内容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有无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收费违规行为;幼儿园是否存在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违规乱收费行为,收取与幼儿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行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超标收费等情况。
督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访(走访)、议(反馈)等方式对20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收费行为进行了重点抽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学校能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能坚持自愿及非盈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未发现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超标准收费行为。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个别学校存在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规范,公示内容更新不及时的现象,督查组成员当场提醒告诫,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