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小学室外体育场所对附近社区居民开放已经好几年了,居民实行凭证锻炼。”谈起中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时,南京市新城小学王凌校长告诉记者,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不仅是学校开门就可以了,也需要多方面配合,包括居民自身的配合。“比如有些居民要进校园遛狗,有居民来锻炼不顾规定非要自行车进小门,还有的居民,会一下子带七八个朋友来。目前学校提供了操场和免费管理,还要承担安全风险,希望居民按照有关规定,文明锻炼。”(10月9日扬子晚报)
让中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近几年在各地都相继出台措施进行安排,如今年3月份《苏州市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方案》出台,4月底,南京市政府公布《南京市中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另外聊城、无锡等地也先后出台相关规定,河南省甚至在全民健身计划中专门作出安排。实事求是地看,学校开放体育设施不仅能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升全面健身水平,同时也能充分发挥体育基础设施的作用和功能,达到一举多得的目的和初衷。
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了,全面健身推进深入广泛了,民众得实惠了,但是,问题也随之出现了。就像南京市新城小学校长所言的那样,居民进来健身,但遛狗的、骑车的都想进来,连街舞大妈也有了凯觎之心,如果不加阻拦,恐怕学校操场成为街头游园、学校成为大杂院的后果也绝非危言耸听,这显然对于学校这个特殊场所而言,对于其承载的提供教书育人环境的使命和责任而言,是不适宜的。同时,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了,各类安全隐患、器材维护、环境治理、卫生保障等等问题一下子就冒了出来,与以往由学校统一管理学生为主活动截然不同,安全压力和管理压力、文明氛围营造压力、育人环境保证压力等等,让学校不堪重负。
但问题归问题,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确实是一件多方利好的好事,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让学校不堪其烦的压力和问题,其根本就在于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制度设计时,忽略了后续管理的跟进,导致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成了“一放了之”的“大撒手”,结果造成了种种与校园环境格格不入、与文明氛围不相称、与学校管理和安全管理相违背的畸形。因而,对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而言,目前最需要解决的不仅仅是让学校开放,而是开放后怎么办?这里面不仅包括学校怎么办?更包括开放后的管理怎么做?
事实上,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这只是其职能作用发挥的一个延伸和社会公共责任的一个放大。这一切都不能改变其承担学校教育功能这个本质和原则。因而,目前最需要做的,乃是在设计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时,充分考虑开放后的后续管理完善问题,这样才不至于出现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了,但面临的问题压力增加了,学校不堪其烦了,结果导致开放成了“烫手山芋”。
首先,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必须设置科学的前提,那就是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可以推行假期全天候开放平时早晚固定时限开放、其余时间封闭管理的方式,既满足公众健身需求,又能保证教育教学环境和教育教学行为需求。
其次,“开放”是科学的开放,而不是撒手的放开。也就是说,在开放学校体育设施时,必须辅之以科学完备的监管跟进。这里不仅需要明确开放时间段里公民的健身休闲权益,更要规约其保证休闲健身安全合法以及维护体育设施的责任和义务。这里可以采取财政购买服务支付学校监管成本、学校和公安部门等设立必要的宣传警示教育以及监督举报设施、学校和公安部门建立安全巡查和巡逻制度等方式,让开放的学校体育设施置身于科学的安全监管之下,不仅保护秩序和谐文明,更保护设施安全、保证健身休闲行为的健康安全以及学校环境的安全稳定。
其三,应设计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在制定科学完善的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时间监督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应依据监督治理要义,设计违反监督管理问责机制,对那些不遵守开放时间段的开放管理要求、出现严重违反社会文明公德和学校管理秩序的行为以及破坏学校体育设施、对公共权益造成伤害的行为,由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依法进行问责,并从严从重处理,这样才能保证进入学校享用体育设施健身对象的行为有序,举止有度,不至于给学校管理和学校体育设施维护等造成额外的负担和不堪的压力,这样才能获取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最佳效应,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也不至于在成为学校管理头疼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