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我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为保障各项规划任务按期完成,省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调整支出结构、争取中央补助等方式,筹措资金15.17亿元用于学前教育发展,年度筹资规模实现3连增,切实支持优化了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改善了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推进了事业发展和保教质量提升。
一是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落实资金5.68亿元,支持城市新区、县城、重点镇等新建幼儿园170所、39万平方米,改扩建幼儿园147所、21万平方米,并购置幼儿园图书17.89万册,保育教育设备3万余台(件、套),切实扩大了城市地区的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规模。
二是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5400万元,通过奖补激励的方式,引导和支持1000余所普惠性民办园维修改造校舍、购置玩教具,面向社会提供低收费、普惠性服务,缓解公办资源不足的问题。
三是落实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制度。投入6.37亿元,支持免除了学前一年在园幼儿保教费,并对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幼儿园补助公用经费,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目前,我省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年学前一年1300元,幼儿园中、小班400元。
四是健全幼儿资助制度。投入2.08亿元,支持各地按照每生每年750元对学前一年贫困幼儿补助生活费,并对资助投入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市县予以奖补,鼓励各地完善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儿童都能接受学前教育,惠及幼儿33.54万名。
五是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投入0.5亿元,支持培训幼儿园教师、园长2.7万名,吸引1800名优秀青年参加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从事农村学前教育工作。
经过努力,我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据统计,2014年以来,省财政累计落实资金43.92亿元,重点支持健全了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机制,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926所,扶持2700余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对5.5万名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了培训。截至目前,全省幼儿园已经达到7438所,人民群众关注的“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