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临近,省会各大高校陆续放假,越来越多的校外居民进入大学操场健身。然而就在近日,河北师范大学因向外来健身者收取5元门票,引起了附近居民、健身者的不满。(7月7日石家庄新闻网)
早在2009年实施的《全民健身条例》中规定,“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北京、广州等多省市陆续出台相关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可以说,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已形成社会共识。
河北师范大学对体育设施收费开放,引发附近居民质疑,可以理解。但细加分析,笔者认为,我们不妨怀着平常心,冷静处之。
据了解,目前很多高校在对外开放体育设施时常面临三“难”:一是放假期间人手不足,如果没有资金支持,很难调动管理人员;二是体育锻炼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安全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三是场地和设施的维护费用由谁来出。没有好的办法来保证安全,没有充足的经费支持,没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对外开放体育设施只会让学校处于尴尬的境地。
所以,该校对体育设施实行收费开放,绝不是想把居民拒之门外,是不得已而为之。也许收费不一定能从根本上解决秩序混乱的问题,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外来人员进入,更有效地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学校师生的正常教学。
有人说,学校体育设施是公共资源,是用纳税人的钱建的,因此纳税人都有权免费享用。从道理上来说似乎没错,但学校体育设施毕竟不同于公共体育设施。前者主要服务对象是在校师生,当下应该明确且必须做到的还是首先保证学生的学习和安全。
另外,《全民健身条例》还规定,“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可见,国家只是鼓励高校将体育资源对外开放,并不是要求一律免费。据报道,河北科技大学也向外校人员收取3元门票。也就是说,该校收取5元费用并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
高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是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需要,是加快公共体育事业的必然选择。因此,要化解高校和公众之间的矛盾,政府部门还需积极作为,为开放设施的学校解决学校管理成本、安全责任等后顾之忧。比如,为开放设施的学校办理责任保险,提供经费支持和必要的帮助,引导学校有序开放体育设施。同时,高校也应该在健全体育设施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体育设施社会化服务管理等方面多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