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提升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能力”,这对中国高校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的是高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领域的协同发力,而信息化无疑是将这些领域连点成线,形成合力的重要途径。
近几年来,国内高等教育界逐渐有了一种说法,即高校不必有一支高水平的信息化人才队伍,信息化建设只需通过购买企业服务即可。对于信息化领域的购买服务笔者向来赞同,但对于前一种论调笔者却不能苟同。相对于中小学而言,高校内部管理各个业务更具个性,采购而来的各种“成熟产品”固然能“止渴”,但是否真是“对症药”,是否真正契合高校的个性,则未必。
就笔者所知,与国内这种采买“成熟产品”的方式不同,国外一些知名高校在近几年似乎又回到了自主研发平台、系统的“老路”,但与以往不同的是,他们的“自主研发”是有了清晰的目标之后(即发现企业产品无法满足自身需求),学校与企业协作发力的产物;在其中高校信息化队伍扮演了重要角色。
创新是当下中国高校的热词,真正的创新深植于每一所高校独特的文化基因,但笔者实在无法想见那些不掌控本校信息化建设核心业务的高校能在多大程度上创新信息化应用;而在推进量体裁衣、体现个性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可以继续购买服务,但要解决购买什么、怎么购买、怎么衔接、怎么运维等问题,一支既知教育、又懂技术,素质高、能力强的高校信息化人才队伍就显得尤为重要。
与国外高校动辄几百人的信息化队伍相较,我国高校信息化人才队伍无论从规模还是从质量来说都捉襟见肘,这固然有理念、编制等方面的原因,但在笔者看来更为关键的是高校信息化人才队伍的选录、发展机制的市场化程度问题:从选录来看高校“一刀切”式的待遇水平与市场差距太大,无法吸引高水平的信息化人才加入;从发展来看低水平的维护工作无法使人才在其中得到可持续发展,这种局面下高校信息化人才队伍起不来、留不住也就可以理解了。
日前发布的《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再次强调了学校信息化专业队伍的重要性。笔者以为,要做强高校信息化人才队伍,一是待遇要倾斜,二是发展有通道:所谓“待遇要倾斜”指的是要对高校信息化专业队伍给予待遇倾斜,使其收入水平一定程度上与市场接轨。所谓“发展有通道”指的是一方面全面提升高校信息化专业队伍的工作能级,让人才真正有用武之地;另一方面,要建立能够反映高校信息化人才队伍工作实绩的考评体系,使他们在专业工作中的价值和贡献能够得到真实体现。
高校信息化队伍是一支特别的队伍,他们的聘用管理、福利薪酬、评价考核应当有别于高校其他人员,这或许也是需要在高校中推进CIO制度的另一重原因吧。(任友群:教育部教育信息化专家组秘书长、华东师范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