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讯】(文/于京晶)教育的不均衡发展,多源自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标准化建设与城乡教育规划布局不匹配,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农村教育。因此,如何放低均衡发展“门槛”,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表示,广东、山东、山西等地已统一城乡办学基本标准,并将其作为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基本依据;辽宁、江西、吉林等地加大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学校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
加快“村小”标准化建设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门槛”。在山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正稳步实施,进展顺利,截至上季度末,全省已投入77.5亿元,开工4785个项目,开工面积达到655.8万平方米。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条件,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2013年起,山东省启动了为期三年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目前已投入21.2亿元;青海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在中小学布局调整基础上,总投资48亿余元。按照国家和青海省中小学必备办学条件标准,通过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对布局调整后长期保留的中小学在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设施、办学功能、校园环境、学校文化内涵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配备。确定从2012年起,用3年的时间,在全省基本完成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任务。
为了改善现状,《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经过3—5年的努力,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这不仅缩短了城镇与“村小”之间的“起跑”点,也是推进教育公平的有力措施,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
义务教育是农村孩子的重要“起点”,但农村义务教育欠账多,基础差,补短板并非一日之功。部分地区还存在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不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运转比较困难,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学科结构不合理,辍学率相对较高,城市义务教育资源严重短缺,大班额、大通铺问题更是屡见不鲜。所以打好“村小”标准化之战,放低均衡发展“门槛”,是发展教育均衡的基本前提。